2)第一百一十五章 偷鸭算不算犯罪_巨星从主持人大赛开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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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儿,怎么这个时候有空打我电话呢?”

  “怎么,难道有事才能打你电话啊?”

  “说什么话呢,我是这样的人么?”

  “不不不,军哥打电话来,我百分之百欢迎啊!”

  “对了,听说你们文艺广播不来了个狠人?把那个从零点几的收听率提高到了五点多?还超过了原来第三名的?”

  “嗯呢,这是真的!直接是赶上了一些黄金档节目的收听率了!”

  “牛啊!太牛了!完全不敢相信!”

  “基操勿六啊!”

  “啥意思?”

  “啊哈哈,你猜?...对了,军哥儿,你是不是还没听过吧?我给你说,你去听听看,你就知道这个并不意外了!好作品就是好作品,它无关乎平台,一定会被人所发现的。”

  “我准备今天下班后就听!据说还是开创了灵异恐怖小说中的一个盗墓流的派别,是吗?”

  “对对对,我偷偷告诉你,现在朱铨已经在录制第二本书,也是盗墓流的小说,质量也是极其的棒!”

  “这么说,你们的节目是要彻底的翻身了啊!”

  “翻不翻身这事儿还不敢说,但是这几天,我们文艺频道受到了信件,基本上有四成,甚至于一半,都是寄给节目的,我估摸着,大概得有一百二三十封呢!”

  这样的谈话在文艺广播这儿处处皆是。

  而朱铨也因为的收听率不停上涨,地位也随之上扬。

  现在,他要用录播间时,是没有时间的使用限制的。

  所以也不需要再为了赶速度而可以的有些急促的往外说词。

  录制了一下午,直到晚上九点,朱铨这才停止了录制。

  这书在字数上与差不多,所以大概在第三轮开赛前,就可以将其录制完毕了。

  到时候,又是可以休息一个多月!

  爽歪歪!

  回宿舍的地铁上,朱铨掏出手机翻阅热搜,想要看看有没有合适的热点新闻供自己普法的。

  不负众望,热搜的第一名:王丹珞的寻鸭启事,就吸引到了朱铨的眼球。

  只见其在微博中写道:

  “有现居某某地,靠近某某处附近的朋友,帮我看看能不能联系到下图这位女士,她手里拎的鸭是我同事当孩子养的宠物,名叫“吉吉”!

  图中的这位女士将吉吉“盗”走!

  恳请大家帮忙看看!”

  哟呵!

  这只鸭被盗走了!

  朱铨点开图片,只见那位女士手里面的吉吉并不是一只普通的鸭,而是一种名为“柯尔鸭”的鸭。

  而一只成年的柯尔鸭大约是一万五六千元呢!

  有钱人,养的宠物都是这么的朴实无华啊!

  继续翻看下面的评论,无一例外的都是说要严惩那个图片上的女士:

  “我服了!那个女人看着就让人想吐!”

  “饿鬼投胎哦,这照片上的女的笑起来真的是相当丑陋啊!拿别人的东西,笑你马呢?”

  “好像扇她两巴掌!”

  “讨厌死这种喜欢占小便宜的人了!无语,无语,无语!”

  “想吃鸭就去买,而不是去偷,也不是她这样做,家里面的小孩子们是不是也会有样学样啊!”

  “我也是服了,像这种一看就是黄黄的、小小的,根本不是大白鹅啊,就是宠物鸭啊!居然还偷着拿回家吃?ps:就算是大白鹅,你特么的也不能偷啊!”

  “这一只鸭子一万五六千,很贵的,好不好!”

  看着看着,这下面的评论画风就开始有些不对了:

  “拿别人的东西就是盗窃,小偷应该付出代价!”

  “不问自取就是偷,报警抓她!”

  “盗窃罪!证据确凿,直接判刑吧!”

  看到这儿,朱铨皱了皱眉,接着又舒展开来,心道:

  偷鸭到底算不算犯罪,等我“普法专家张三”来告诉你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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